药品过期找谁处理
一、药品过期找谁处理
药品过期后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1. 联系药店。若药品是从药店购买的,发现过期应及时联系该药店。向其说明情况,药店通常会有相应处理流程,比如收回过期药品,并可能给予一定补偿或解决方案,如更换新的合格药品等。
2. 联系药品生产企业。可通过药品包装上的联系信息,向生产企业反映药品过期问题。企业可能会要求提供药品相关信息,如批次、购买凭证等,然后根据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比如召回问题药品等。
3. 向监管部门反映。可拨打当地食药监局的投诉举报电话,详细告知药品过期情况,包括药品名称、过期时间、购买地点等。监管部门会依法对涉事方进行调查处理,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二、药品过期找谁举报
发现药品过期可向多个部门举报:
1. 当地食药监部门:这是主要负责药品监管的机构。拨打当地食药监投诉举报电话,如12331,详细告知药品过期情况,包括药品名称、所在药店或医疗机构地址等信息。食药监部门会及时展开调查,对涉事单位依法处理。
2. 卫生健康部门:如果过期药品来自医疗机构,可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反映。他们会对涉事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医疗用药安全。
3.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该部门也有职责处理药品质量问题。可以通过其官方网站举报入口,或直接前往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地点,提交药品过期的相关证据进行举报。
举报时要确保提供准确信息,以便相关部门迅速行动,维护公众用药安全。
三、过期药品违反哪条
过期药品属于劣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三)超过有效期的;(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五)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生产、销售劣药的,不仅会面临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会被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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