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鉴证机关章去哪盖
一、劳动合同鉴证机关章去哪盖
劳动合同鉴证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审查、证明劳动合同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项行政监督、服务措施。不过,目前劳动合同鉴证已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经程序,很多地区已不再强制要求进行劳动合同鉴证。
若仍需进行劳动合同鉴证并加盖鉴证机关章,一般是去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办理。通常是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工资、就业、失业、仲裁等相关科室或专门的劳动事务服务机构。
在前往办理时,需携带相关材料,常见的有劳动合同文本一式多份、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劳动者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等。具体的办理地点和所需材料,可通过拨打当地劳动保障咨询热线进行询问,也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办公地点咨询窗口人员。
二、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要回工资
即使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可通过合法途径要回工资。
首先,要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例如考勤记录,它能反映劳动者的出勤情况,证明在该单位工作;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像银行转账流水、微信或支付宝的工资转账记录等;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还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接着,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直接与老板或相关负责人沟通,明确表达要求支付工资的诉求。
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责令其支付工资。投诉时需携带身份证、证据材料及书写的投诉文书。
还能申请劳动仲裁。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裁决。
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凭借生效的法律文书,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程序要回工资。
三、劳动合同没有续签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未续签的赔偿情况分两种。
若用人单位主动不续签,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若劳动者不续签,需看具体原因。如果是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导致劳动者不续签,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劳动者拒绝续签,则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举例说明,员工在单位工作3年,月平均工资5000元,单位不续签,应支付的经济补偿为3×5000 = 15000元。总之,劳动合同未续签赔偿与否和赔偿多少,需根据具体情况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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