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不构成侵权著作权

2025-09-02 05:20:14 法律知识 0
  什么情况下不构成侵权著作权?使用他人作品不构成侵权的情况有:合理使用,如为个人学习等在适当范围引用;法定许可,按规定使用付费并指明信息;著作权保护期届满;权利穷竭,产品首次合法销售后;利用作品思想而非具体表达。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治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什么情况下不构成侵权著作权

   1. 合理使用:为个人学习、研究、评论、新闻报道等目的,在适当范围内引用他人作品,可不构成侵权。比如为撰写论文引用少量他人著作中的观点。

   2. 法定许可:在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下,使用他人作品虽未经许可,但需按规定支付报酬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也不构成侵权。如报刊转载其他报刊已发表的作品。

   3. 著作权保护期届满:作品的著作权在保护期内受法律保护,保护期届满后,作品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可自由使用,不构成侵权。

   4. 权利穷竭:著作权产品经合法首次销售后,著作权人对该特定产品的销售权、分销权即告用尽,他人再次销售等行为不构成侵权。

   5. 属于思想表达形式:著作权保护的是表达,而非思想本身。若只是利用了作品中的思想,而未抄袭具体表达,不构成侵权。

   二、著作权抄袭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判断著作权抄袭主要有以下标准:

   1. 接触:被告有机会接触到原告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若作品已公开发表,或双方存在特定关系使被告有接触可能,比如合作关系等,就满足这一条件。

   2. 实质性相似:对作品的表达进行对比。包括文字作品中的语句、结构、情节等,美术作品中的线条、色彩、构图等。若二者在这些方面存在显著相似,且不是创作中常见的巧合或有限表达,就倾向于认定构成抄袭。

   3. 排除独立创作:需考虑被告是否能证明其作品是独立创作,而非抄袭。若被告能提供创作过程、思路等证据,证明是自主创作,可排除抄袭嫌疑。

   判断著作权抄袭需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以准确认定是否存在侵权行为。

   三、侵犯复制品和著作权区别在哪

   侵犯复制品与著作权存在明显区别:

   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等,如发表权、署名权、复制权、发行权等。

   侵犯复制品则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复制其作品而形成的物品。其区别主要体现在:

   1. 性质不同:著作权是一种合法权利,受法律保护;侵犯复制品是侵权产物,不具有合法性。

   2. 产生顺序不同:先有著作权,后才可能出现侵犯复制品。

   3. 权利归属不同:著作权归作者或相关权利人;侵犯复制品没有合法归属。

   4. 法律后果不同:保护著作权利于文化创作传播;制售侵犯复制品会面临法律制裁,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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