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兼职的劳动合同吗
一、有兼职的劳动合同吗
兼职是否有劳动合同需分情况看待。
兼职在法律上一般可分为非全日制用工和劳务关系两种形式。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也可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这种情况下,即使没有书面合同,双方的劳动关系同样受法律保护。
而如果兼职属于劳务关系,通常会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劳务合同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比如报酬的计算方式、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
所以,兼职可能存在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情况),也可能是劳务合同(劳务关系情况),具体取决于双方建立的是何种用工形式。
二、兼职还签劳动合同吗
兼职是否签订劳动合同,需根据兼职的具体形式判断。
如果是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兼职,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并非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一般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这种兼职灵活性较强,双方可通过口头约定工作内容、报酬等事项。
若是全日制用工的兼职,也就是同时在两家单位上班,通常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不过,可能会受到原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相关条款限制,如竞业限制条款、禁止兼职条款等。若违反这些条款,可能会引发违约纠纷。
此外,为保障自身权益,即便是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也可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日后产生劳动纠纷。
三、兼职会有劳动合同吗
兼职是否有劳动合同需视情况而定。
非全日制用工兼职,双方可订立口头协议,并非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这种兼职灵活性高,口头协议可满足双方合作需求。
全日制员工兼职,如果与兼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不过实践中,原单位可能在劳动合同中限制员工兼职,或者兼职单位因员工已有全日制工作而存在顾虑。并且,若因兼职对完成原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原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原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兼职不一定会有劳动合同,但为保障自身权益,无论何种兼职形式,劳动者都可要求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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