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就不算应届毕业生么
一、签了劳动合同就不算应届毕业生么
签了劳动合同是否还算应届毕业生,需分情况来看。
应届毕业生一般指在该毕业年份毕业的学生,分为当年应届毕业生、择业期应届毕业生。当年应届毕业生是在毕业当年,签了劳动合同,若已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已转移,通常就不再算应届毕业生。因为应届毕业生身份在就业方面有一定特殊性,签合同且完成就业流程意味着已结束应届毕业状态。
而处于择业期的应届毕业生,国家规定高校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两年内为择业期,在这期间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等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等,即便签过短期劳动合同,但之后又处于失业或灵活就业状态,仍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参加一些仅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招录。
所以,签了劳动合同不必然导致失去应届毕业生身份,要综合考虑毕业时间、就业状态、档案去向等因素判断。
二、签了劳动合同不想干了能拿工资吗
签了劳动合同后不想干了,通常是可以拿到工资的。劳动者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就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若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转正后,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也能解除劳动合同。按此规定流程离职,用人单位需正常结算并支付工资。
不过,若劳动者未按规定程序离职,比如未提前通知就擅自离岗,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但该赔偿应依法进行,从工资中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没有继续签订劳动合同薪酬怎么算
未继续签订劳动合同,薪酬计算分两种情况。
其一,若劳动者继续在原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且超过一个月未续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两倍工资的计算基数,一般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的应发工资确定,但不包括加班费等非常规性收入。
其二,若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合同期满未续签,劳动者因此离职,除获得正常出勤期间工资外,还可能获得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若因劳动者原因未续签,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但应正常结算劳动者工作期间的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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