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受劳动合同法保护么
一、兼职受劳动合同法保护么
兼职是否受劳动合同法保护,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兼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那么受劳动合同法保护。非全日制用工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用人单位还需按规定支付工资,且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若兼职构成劳务关系,比如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劳务服务,或是单位请兼职人员完成临时性、一次性的特定工作等,这种情况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而是受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范。劳务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主要依据双方约定,发生纠纷时按约定及民法典相关规定处理。
二、有劳动合同在身能兼职吗
有劳动合同在身是否能兼职,需分情况判断。
如果劳动合同或单位规章制度里,明确禁止员工兼职,员工就不能进行兼职活动。一旦违反,单位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若劳动合同和单位规章中没有禁止兼职的规定,员工可以兼职,但不能对本职工作产生影响。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兼职时,还需遵守法律法规。比如不能泄露原单位商业秘密,不能利用原单位资源为兼职单位服务等。若因兼职侵犯原单位合法权益,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之,员工有劳动合同在身时,要先查看合同和单位规定,确保兼职不影响本职工作,同时遵守法律规定,避免引发法律风险。
三、兼职一定要签劳动合同吗
兼职不一定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兼职一般可分为非全日制用工和劳务关系两种情形。
非全日制用工属于劳动关系,根据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所以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兼职人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强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若是兼职形成的是劳务关系,通常也不强制要求签订书面合同。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不过,为避免双方在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成果等方面出现纠纷,无论是非全日制用工还是劳务关系,最好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当发生争议时,书面协议能作为重要的证据,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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