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哪些权利可以转让

2025-09-04 15:41:39 法律知识 0
  著作权法哪些权利可以转让?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转让,具体涵盖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权利。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治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著作权法哪些权利可以转让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转让。

   具体包括复制权,即通过印刷、复印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权利;发行权,是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等的权利;展览权,公开陈列美术作品等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表演权,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放映权,通过放映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等作品的权利;广播权,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等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权利;摄制权,以摄制电影等方式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改编权,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翻译权,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汇编权,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等。

   二、著作权人身权利可以转让吗

   著作权人身权利不可以转让。

   著作权人身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这些权利与作者的人身紧密相连。

   发表权是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是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是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它们具有专属性,只能由作者本人享有,不可分离于作者。即使作品被转让,这些人身权利依然归作者所有。这是为了维护作者的人格尊严和创作成果的完整性,保障作品与作者之间不可分割的联系。所以,著作权人身权利不能转让。

   三、著作权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著作权的产生时间因作品类型而异:

   对于一般作品,自作品创作完成时起,作者即享有著作权。创作完成是指作品达到相对完整且能够以一定形式表现出来,为人们所感知的状态。

   对于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自合作作品创作完成时产生。

   对于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自汇编完成时起产生。

   对于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作者享有署名权等相关权利,这类作品的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时产生。

   总之,著作权通常起始于作品创作完成之时,明确这一时间点对于确定著作权归属及保护期限等具有重要意义。

   以上是关于著作权法哪些权利可以转让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声明: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12345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