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签的也叫劳动合同吗
一、兼职签的也叫劳动合同吗
兼职签订的合同不一定叫劳动合同,需根据兼职的具体情况判断。
如果兼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根据法律规定,这种兼职双方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也可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若兼职不符合非全日制用工特征,比如与用人单位约定长期、固定的工作安排,每日工作时间较长等,此时更符合全日制劳动关系的特点,签订的就是正规的劳动合同。
还有一种情况,兼职可能属于劳务关系。比如利用业余时间为某单位提供临时性、一次性的劳务服务,这种兼职签订的通常是劳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受民法调整,与受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合同在主体地位、权利义务、风险承担等方面都存在差异。
二、兼职协议能算劳动合同吗
兼职协议是否算劳动合同,需视具体情况判断。
若兼职协议具备劳动合同的主要特征,如明确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主体信息,包含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条款,且双方形成了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那么该兼职协议可视为劳动合同。
然而,一些兼职工作具有临时性、灵活性特点。比如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做的短期兼职,工作时间不固定,工作内容较为松散,未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的兼职协议通常不算劳动合同,更倾向于民事合同性质,遵循《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来调整双方权利义务。
判断兼职协议是否为劳动合同,关键在于看其是否符合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和劳动合同的法定要件。
三、劳动合同法可以做兼职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可以兼职。
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本身就属于兼职性质,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且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全日制劳动者兼职,法律并未完全禁止。不过,若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如果兼职行为违反了与原单位的竞业限制、保密协议等约定,劳动者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总之,劳动合同法并不绝对禁止兼职,但劳动者要遵守相关规定和约定,避免给自己和用人单位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以上是关于兼职签的也叫劳动合同吗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