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抚慰金和残疾赔偿金可以否并用
一、精神损害抚慰金和残疾赔偿金可以否并用
精神损害抚慰金与残疾赔偿金通常无法同时被主张。
而在法律层面,残疾赔偿金及死亡赔偿金均被视为物质损失方面的赔偿。
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金额的确立,标准制定过程中需着重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侵权方的过失程度;
(2)侵权行为发生的具体场景、手段以及行为模式等细节;
(3)侵权行为所引发的实际后果;
(4)侵权方从该行为中所获得的利益状况;
(5)侵权方为承担相应责任所需具备的经济实力;(6)案件审理所在地区的平均生活水平。
二、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怎样算
在其中一方当事人离世之际,若其亲友主张索取精神损害赔偿,根据相关规定,精神抚慰金的最高限制为总计人民币50,000元(包括此金额在内,下文将依此类推)以内的金额自行决定。
如果具备提出索赔请求资格的多名死者近亲属均要求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则需要依照精神抚慰金总额50,000元以内的金额,由各近亲属间通过自愿协商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而在另一方面,当一方当事人身体受伤致残时,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则精神抚慰金的最高限制是总计人民币30,000元以内的金额,同样需根据所涉及的伤残等级,按照每个级别之间相差10%的比例去逐步降低计算。
关于残疾赔偿金的数额,应根据受害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伤残等级来确定,以受诉法院所在地过去的一年中城镇居民平均每人可以支配的收入或农村居民平均每人净收入作为参照标准,从定残之日开始计算,最长可达20年时间。
但是年满60周岁以上的受害人,从他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开始,每年其中的残疾赔偿金会相对减少一些。
三、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怎么算
若遇当事人不幸离世之情况,其家属如欲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则精神抚慰金总额应在50,000元(包括此数额在内,以下均以此为基准)以下范围内进行酌情支付。
倘若事故涉及多位死者近亲同时提出精神损害索赔,则应以精神抚慰金总额不超过50,000元的原则来计算,由死者近亲自行决定如何分摊和处理这些赔偿费用。
针对那些事故导致人身伤残的当事人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精神抚慰金总额应在30,000元以下范围内进行酌情支付,并需依据相关伤残等级,按照每个级别之间相差10%的比例逐级递减计算。
至于残疾赔偿金部分,则应根据受害者失去劳动能力的程度或伤残等级,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从定残之日起开始计算,共计20年。
对于年龄达到60周岁及以上的受害者来说,年龄每增长一岁,残疾赔偿金的支付年限将会减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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