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哪些条款无效

2025-09-06 09:01:16 法律知识 0
  保险合同哪些条款无效?保险合同存在多种无效条款情形,包括免除保险人法定义务或加重投保方责任、排除投保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条款也无效,还各举了相应例子。接下来民生与法治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保险合同哪些条款无效

   保险合同中存在多种无效条款情形。

   一是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无效。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保险人有其应尽义务,若条款试图免除这些法定义务,使投保人、被保险人承担不合理重责,会被认定无效。比如在健康险合同中,保险人免除对投保人在投保时已如实告知的既往病症的合理赔付义务。

   二是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依法享有的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在保险合同中有诸多法定权利,如索赔权等。若合同条款排除这些主要权利,会损害他们的合法权益,该条款无效。例如规定被保险人在特定情况下不得申请理赔。

   三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保险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缺乏对合同的理解和判断能力,无法有效表达真实意思,其订立的保险合同自始无效。

   四是违背公序良俗的保险合同条款无效。若合同条款违反社会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会被判定无效。比如为谋取保险金而订立伤害他人的保险合同。

   二、什么叫无效的保险合同

   无效的保险合同指不具备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的保险合同。其可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

   全部无效的保险合同,是合同整体不具有效力。比如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无保险利益,像在财产保险中,某人对与自己毫无关系的他人财产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此类合同违反了保险利益原则和相关规定,自始不发生效力。

   部分无效的保险合同,是合同某些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例如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主要权利的条款,这些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有效性。

   保险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保险合同无效怎么解决

   保险合同无效可按以下方式解决:

   首先,保险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合同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应返还财产。保险人应返还投保人已支付的保险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返还已获的保险金。

   其次,过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若保险合同无效是一方过错导致,过错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保险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致合同无效,应赔偿投保人的直接经济损失;若投保人故意隐瞒或不实告知,也应对保险人的损失负责。

   再者,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根据过错大小,分担因合同无效产生的损失。比如投保人和保险人都存在一定隐瞒或违规行为,按过错比例分担损失。

   最后,若因无效合同产生争议,可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解决。协商是双方自行沟通达成解决方案;仲裁需依据仲裁协议,由仲裁机构裁决;诉讼则是向法院提起,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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