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劳动合同继续工作怎么赔偿
一、不签劳动合同继续工作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工作的赔偿情况如下:
1. 双倍工资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此双倍工资的计算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直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比如,劳动者入职 3 个月未签合同,能拿到 2 个月的双倍工资赔偿。
2. 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者主张赔偿需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同时,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赔偿款怎么算
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赔偿款计算方式需根据不同情形确定:
1.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 用人单位未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情况,可先与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权。
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有补偿吗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是否有补偿,需根据具体情形判断:
- 一般情况,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若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导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也需支付经济补偿。
- 然而,如果是劳动者在合同到期后不愿续签,且用人单位不存在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情况,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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