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人和作者的区别
一、著作权人和作者的区别
著作权人和作者是不同概念。
作者是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比如小说的创作者、绘画的绘制者等,是直接通过智力劳动产出作品的人。
著作权人则范围更广。一般情况下,作者就是著作权人,享有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但也存在特殊情况:
1. 委托创作中,若有约定,著作权归属依约定,此时著作权人可能不是作者。
2. 职务作品,除特殊情况外,著作权归作者,但单位在业务范围内有优先使用权等,单位也成为著作权相关权利人。
3. 合作作品,作者为合作各方,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总之,作者强调创作行为主体,著作权人侧重于对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主体,二者有联系也有区别 。
二、著作权挂名算不算独享
著作权挂名不算独享。
1. 著作权包含人身权和财产权等多项权利。挂名只是在作品上表明创作者身份,并不意味着拥有对著作权各项权利的独家享有。
2. 即使挂名,著作权中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利虽然归属于作者,但这些权利的行使往往也需遵循一定规则和考虑合作关系等因素。
3. 对于财产权利,如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挂名者不能单独决定如何行使以及独占由此产生的收益。若存在合作创作等情况,需根据各方约定和法律规定来确定权利分配和行使方式。总之,著作权挂名不能等同于对著作权的独享。
三、同人文会侵犯著作权吗
同人文有可能侵犯著作权。
首先,若同人文未经原作者授权,对原作品进行大量抄袭、复制,直接使用原作品的核心情节、人物形象等,可能构成侵犯复制权。
其次,若同人文以盈利为目的,利用原作品的影响力吸引读者付费阅读等,可能侵犯原作者的发行权等财产权。
再者,若同人文对原作品进行歪曲、篡改,损害原作品的声誉和作者形象,会侵犯保护作品完整权。
但如果同人文是基于合理的创作目的,如对原作品进行适度的借鉴、续写,且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同时注明原作者及出处,在不影响原作品正常使用和市场的情况下,也可能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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