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作品的著作权属于谁
一、摄影作品的著作权属于谁
摄影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一般遵循以下规则:
1. 一般情况下,摄影作品的著作权属于拍摄者。即按下快门创作该作品的自然人,其对作品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以及复制权、发行权等一系列权利。
2. 若摄影作品是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著作权归属于该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3. 受委托创作的摄影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明确摄影作品著作权归属,对于保障创作者权益、促进摄影艺术发展至关重要,创作者应重视自身权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创作成果。
二、著作权个人期限是多久的
著作权个人期限根据权利类型不同而有差异:
1. 发表权及财产权
- 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 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2. 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 这三项权利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即作者终生及死后均受保护。
例如,甲创作了一部小说,甲对该小说享有的发表权、复制权等财产权,从甲创作完成开始,到甲死亡后五十年受法律保护;而甲对小说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无论何时都受到法律保护。
三、摄影师的著作权包括什么
摄影师的著作权包括多项权利。
1. 署名权:摄影师有权在其作品上署名,以表明其创作者身份。
2. 发表权: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3. 复制权:可以自己复制或授权他人复制其作品。
4. 发行权:通过出售或赠与等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
5. 展览权: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6. 表演权:通过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或演奏。
7. 放映权:通过放映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等作品。
8. 广播权: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
9. 信息网络传播权: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
10. 摄制权:将作品摄制成电影等视听作品的权利。
11. 改编权: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
12. 翻译权: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
13. 汇编权:将作品或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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