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兼职签什么合同
一、劳动者兼职签什么合同
劳动者兼职签何种合同,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若劳动者在兼职时与用人单位形成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可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这种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双方不得约定试用期,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若兼职并非构成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双方应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者按约定完成工作任务,接受劳务一方支付报酬,双方权利义务由合同约定,不适用劳动法中关于劳动关系的规定。
二、兼职没劳动合同怎么办
兼职未签订劳动合同,处理办法如下:
- 确定兼职性质:兼职可分为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若为劳动关系,兼职者与用人单位虽未签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若为劳务关系,双方基于约定提供劳务,受《民法典》调整。
- 收集证据:即便没有劳动合同,也要收集能证明工作的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聊天记录、工作成果文件等,这些能证明与对方存在实际劳务或劳动关系。
- 协商解决: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签订合同。指出未签合同违反法律规定,若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 申请调解或仲裁: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若调解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务关系则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约定支付报酬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兼职合同算劳动合同吗
兼职合同是否算劳动合同,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兼职可分为非全日制用工和劳务关系两种常见情形。若兼职构成非全日制用工,这种兼职合同属于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且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受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调整。
若兼职属于劳务关系,此时的兼职合同通常不算劳动合同。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就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接受劳务并支付报酬所形成的关系。在劳务关系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主要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来确定,受民法典等民事法律规范调整。
判断兼职合同性质,要从工作时间、工作性质、报酬支付方式、双方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等多方面综合考量,以确定是否属于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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