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是否按定额结算

2025-09-10 18:21:26 法律知识 0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是否按定额结算?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不一定按定额结算。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优先参照合同价款约定结算;验收不合格,修复后合格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担责,仍不合格承包人无权获补偿。无约定且协商不成,或按定额,法院会综合判定。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治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是否按定额结算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时,不一定按定额结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也就是说,若合同中有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通常优先参照该约定进行结算,而不是直接按定额结算。

   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一是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二是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没有合同约定或约定不明,双方又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能会考虑按照定额等标准来确定工程价款,但这并非必然,法院或仲裁机构会结合具体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市场行情、工程实际情况等因素,公平合理地确定结算方式。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后怎么处理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后的处理方式如下:

   -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若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承包人可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因为虽然合同无效,但承包人投入了人力、物力进行工程建设,参照约定补偿能平衡双方利益。

   - 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修复后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则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这是因为工程不合格影响使用功能和安全,承包人有责任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 返还财产:合同无效,应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若不能返还或没必要返还,应折价补偿。不过建筑工程具有特殊性,通常无法原物返还,所以多采用折价补偿方式。

   - 过错赔偿: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由此所受损失;双方都有过错,各自承担相应责任。如发包人提供错误设计方案,承包人未按规范施工,双方依过错大小分担损失。

   三、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支付条款有效吗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支付条款是否有效需分情况判断。

   若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这意味着支付条款虽基于无效合同,但在工程合格的前提下,可作为结算依据,具有事实上的效力。因为建设工程具有特殊性,一旦投入建设,无法恢复原状,而工程合格体现了其价值,所以按约定支付价款能平衡双方利益。

   若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修复后经验收合格,发包人可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再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此外,若支付条款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导致自身无效的情形,即便建设工程合格,该支付条款也无效。

   总之,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时,支付条款效力不能一概而论,需结合工程验收情况及支付条款自身合法性等因素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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