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是否需要劳动合同
一、兼职是否需要劳动合同
兼职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要根据兼职的具体形式判断。
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兼职,根据法律规定,这种兼职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非全日制用工一般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且终止用工时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兼职属于全日制用工形式,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过,这种情况下要注意不能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否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兼职不一定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关键取决于用工形式。
二、兼职劳动合同怎么签到
签订兼职劳动合同,可按以下步骤操作:
首先,明确合同双方主体信息,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其次,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工作内容方面,要清晰界定劳动者的兼职工作任务。工作时间需明确具体的工作时段和每周工作天数。劳动报酬要写清楚支付标准、支付方式和支付周期。例如是按小时计算工资,还是按工作量计算,以及是现金支付还是银行转账等。
再者,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有提供工作条件、支付报酬等义务,劳动者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完成工作任务的义务。同时,也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如劳动者有获得劳动保护的权利等。
另外,要规定合同的期限,包括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也可约定试用期。还需考虑违约责任,明确双方若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责任。
最后,双方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无歧义、无漏洞。在协商一致后,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合同即生效。签订完成后,双方各保留一份合同文本,以备后续查看。
三、兼职签订什么劳动合同
兼职一般可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与全日制劳动合同相比,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有其特点。它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而全日制合同需书面形式。非全日制劳动者可与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后订立的不能影响先订立合同的履行。在终止用工方面,任何一方都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且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此外,兼职也可能以劳务合同形式存在。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若兼职人员提供的是特定项目劳务,工作自主性较强,与用人单位非从属关系,签订劳务合同较为合适。具体选择哪种合同,要依据兼职工作性质、双方约定及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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