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规定的职务发明有哪些内容
一、专利法规定的职务发明有哪些内容
职务发明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具体包括:
1. 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涵盖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2. 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这里的物质技术条件包括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如果仅仅是少量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且这种利用对发明创造的完成无关紧要,则不构成职务发明。
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二、发明专利专利权人是单位还是个人
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
如果是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职务发明创造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即个人在没有利用单位资源等情况下独自完成的发明创造。
总之,依据发明创造的性质及完成情况,专利权人会有所不同,可能是单位,也可能是个人。
三、发明专利的权利人是单位还是个人
发明专利的权利人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
如果是个人通过自身创造性劳动完成发明创造,那么该个人即为权利人。比如科研人员独立研发出新技术方案,他就拥有该发明的专利权利。
当发明创造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时,专利申请权属于该单位,单位成为权利人。例如,企业员工在工作中基于企业资源和任务要求做出的发明,企业拥有专利权利。
判断权利人是单位还是个人,关键看发明创造的完成与单位或个人的关系,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专利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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