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侵害著作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侵害著作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1. 未经许可复制: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擅自复制其作品,比如通过影印、数字化拷贝等方式。
2. 歪曲篡改:故意改变作品的内容、形式等,使其与原作品有较大差异,损害作者原意。
3. 未经授权发行:未获授权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复制件,像非法出版书籍、音像制品等。
4. 表演权侵权:未经许可公开表演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包括现场表演和机械表演。
5. 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在网络上传播他人作品,供公众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如未经授权在网站、社交媒体分享作品。
6. 翻译改编:未经许可对作品进行翻译、改编成其他形式,如将小说改编成电影却无合法授权。
二、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是什么
邻接权与著作权存在诸多区别:
主体不同。著作权主体是作品创作者,邻接权主体是传播作品的相关主体,如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
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作品本身,邻接权保护的是基于作品传播产生的成果,像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广播电视节目等。
权利内容不同。著作权包含人身权和财产权,如发表权、署名权等及复制权、发行权等。邻接权主要是财产权,如表演者的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等权利。
保护期限不同。著作权中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其他权利有具体期限规定。邻接权的保护期限通常比著作权相关权利期限短。
三、侵害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害他人著作权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1. 未经许可复制: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行为。
2. 擅自发行:未经授权向公众出售、出租、散发等传播作品的行为。
3. 歪曲篡改:故意改变作品的内容、表现形式等,损害著作权人声誉。
4. 抄袭剽窃:将他人作品据为己有,当作自己创作成果。
5. 未经许可表演: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公开表演其作品。
6. 信息网络传播侵权: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作品,未获授权。
7. 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作品:伪造他人署名制作并销售作品。
这些行为均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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