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发生医疗事故找哪个部门认定
一、发生医疗事故找哪个部门认定
发生医疗事故可找以下两个部门进行认定。
一是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 1 年内,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会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二是医学会。分为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它们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 15 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这两个部门各有职责,卫生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处理申请和移交鉴定,医学会则专门进行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二、发生医疗事故该怎么找证据呢
发生医疗事故时,收集证据至关重要,以下是找证据的方法:
1. 病历资料:病历是核心证据,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等资料。封存主观性病历,如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医患双方应共同在场进行封存和启封。
2. 实物证据: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3. 证人证言:找当时在场的其他患者、家属或医护人员作为证人,提供他们所了解的情况。
4. 视听资料:如果有监控录像、录音等能记录医疗过程的资料,可作为证据。
5. 鉴定报告:必要时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医疗过错司法鉴定,鉴定报告也是有力证据。
收集证据要及时、合法,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在后续处理医疗事故中维护自身权益。
三、法院要怎样才能判定医疗事故
法院判定医疗事故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第一,要确定是否存在医疗行为。这是判定的基础,只有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进行的医疗活动中才可能构成医疗事故。
第二,审查是否存在过错。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若存在违反,就可能存在过错。
第三,确认是否有损害后果。即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出现了身体上或精神上的损害,如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
第四,判断医疗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这是判定医疗事故的关键环节,只有当医疗过错行为是导致损害后果的直接原因或主要原因时,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法院判定医疗事故时,通常会依据相关证据,可能包括病历资料、鉴定意见等。必要时,会委托专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准确判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及事故的等级和责任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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