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什么叫无效扣款协议合同

2025-09-19 10:21:58 法律知识 0
  什么叫无效扣款协议合同?无效扣款协议合同指经协商订立,但因违法等原因无法律效力、国家不承认保护的合同。主体无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内容违法或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合同会被认定无效。无效合同自始无约束力,财产应返还或补偿,过错方担责。接下来民生与法治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什么叫无效扣款协议合同

   无效扣款协议合同是指虽经当事人协商订立,但因违反法律规定等原因而不具有法律效力,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合同。

   从主体方面来看,若签订合同的一方或双方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扣款协议合同,该合同无效。

   从内容角度,若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扣款协议涉及对他人合法财产的非法剥夺,损害了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或者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这样的合同也会被认定无效。

   另外,若签订合同存在欺诈、胁迫手段,且损害国家利益,或者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此类扣款协议合同同样不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被认定无效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双方恶意串通合同无效吗

   双方恶意串通订立的合同无效。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合同是否因恶意串通而无效,需考量多方面因素。首先,要确认双方存在恶意,即双方都明知或应知其行为会损害他人利益,仍积极追求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其次,双方存在串通行为,也就是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意思联络与沟通,客观上相互配合或共同实施了签订合同的行为。最后,合同的履行会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这里的他人可以是国家、集体或第三人。

   若合同被认定因恶意串通而无效,那么该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总之,恶意串通订立的合同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三、什么样的人签的合同无效

   以下几类人签订的合同无效:

   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等,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签订的合同自然也无效。因为他们缺乏对合同内容和行为后果的理解与判断能力。

   2. 以虚假意思表示签订合同的人: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比如为逃避债务而虚假签订的转让财产合同。

   3.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当事人为谋取私利,相互勾结,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而签订的合同无效。例如,供应商与采购方恶意串通,抬高采购价格,损害所在单位利益。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签订合同的人: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合同无效。但如果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合同无效的除外。比如,没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可能无效。

   5. 违背公序良俗签订合同的人:合同内容违背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合同无效。像以人身为抵押的借款合同,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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