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成都安置房买卖公证收费标准
一、成都安置房买卖公证收费标准
成都安置房买卖公证收费通常会根据不同情况有所差异,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是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一般而言,标的额5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收取0.2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收取0.2%;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收取0.15%;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收取0.1%;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收取0.05%;1亿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二是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除了按标的额比例收取的费用外,可能还会涉及一些杂费,比如公证机构可能会收取一定的调查核实费用等,具体数额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公证收费标准可能会因政策调整、具体公证事项的复杂程度等因素而有所变化。在办理安置房买卖公证时,建议当事人向具体的公证机构咨询确认最新的收费标准,以便做好相应的费用准备。
二、安置房过户一次多少钱
安置房过户费用因多种因素而有所不同,主要涉及以下几类:
一是契税。若购买的安置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且为家庭唯一住房,按1%税率征收;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5%征收;面积超过144平方米或非家庭唯一住房的,按3%征收。
二是交易手续费。通常按照每平方米一定金额收取,具体标准各地可能不同,一般在3元至6元每平方米。
三是登记费。一般住宅登记费为80元/套,非住宅登记费为550元/套。
四是印花税。按房屋成交价的0.05%征收。
五是土地出让金。若安置房的土地性质为划拨,过户时需补缴土地出让金,金额一般根据当地政策和房屋具体情况确定。
此外,若安置房满五年且是唯一住房,可免征个人所得税;若不满五年或非唯一住房,则需缴纳。具体费用还需结合当地房产政策和房屋实际情况,向当地房产交易部门咨询确认。
三、安置房凭安置协议可以过户吗
安置房仅凭安置协议一般是不可以直接过户的,具体分析如下:
从法律规定看,房屋过户需要具备合法的产权证明。安置协议主要是对安置相关事宜的约定,如安置的房屋位置、面积等,它并非房屋产权的法定证明文件。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从实际操作层面来讲,很多安置房在初始阶段可能尚未完成相关的产权登记手续,不满足过户的条件。比如一些新建的安置房小区,可能还在办理整体的竣工验收、产权初始登记等程序。
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安置协议经过相关部门的认可,并且当地有特殊政策允许凭借安置协议办理过户手续,那么在满足一定条件和程序的情况下,也可能实现过户。但总体而言,通常需要等待安置房取得合法的产权证书后,再按照正常的房屋过户流程进行办理,这样才能确保过户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以上是关于成都安置房买卖公证收费标准的相关回答,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