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土地确权在父母名下还可以继承吗
一、土地确权在父母名下还可以继承吗
土地确权在父母名下,能否继承需分情况讨论。
对于农村承包地,若是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遗产范畴,不能直接继承。因为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单位,当父母去世后,只要家庭户内还有其他成员,土地承包经营权就由户内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而不是作为遗产继承。但如果家庭户内没有其他成员,即“绝户”,土地会被发包方收回。
对于农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同样不能继承。不过,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合法财产,可以继承。继承人继承房屋后,基于“地随房走”原则,可继续使用宅基地,直至房屋自然灭失。在房屋存续期间,继承人可对房屋进行修缮维护,但不能对房屋进行翻建、扩建等超出合理维护范围的行为,以确保宅基地使用符合规定。
二、父母不在了土地由谁继承
土地能否继承需区分土地类型:
-若为农村承包地,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财产,不存在继承问题。在承包期内,若家庭还有其他成员,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若家庭已无成员,土地会由发包方收回重新分配。
-若为农村宅基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只有使用权。父母去世后,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子女基于对房屋的继承,可继续使用宅基地,遵循“地随房走”原则;若房屋灭失,村集体可收回宅基地。
-若为城镇国有土地,土地所有权归国家。若父母有土地使用权,且该使用权有明确剩余期限和合法权益,子女可以通过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方式,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后,继承该土地使用权。
总之,土地继承需依据土地性质及相关法律规定具体分析处理。
三、土地确权在父母名下以后可以继承吗
土地确权在父母名下,能否继承需分情况看待:
其一,若为农村宅基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仅有使用权。宅基地并非遗产,不能直接继承。但如果子女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在父母去世后,可基于“地随房走”原则,继续使用宅基地上的房屋,从而间接使用宅基地。若子女户口已迁出本村,不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房屋存续期间可继续使用房屋及宅基地,待房屋自然坍塌或灭失后,村集体将收回宅基地。
其二,对于农村承包地。家庭承包是以农户家庭为单位进行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而非某个家庭成员。当父母去世后,若家庭还有其他成员,承包地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不存在继承问题。若整个家庭消亡,村集体将收回承包地重新分配。
其三,若是城镇国有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个人只有土地使用权。若土地是通过出让等合法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继承,继承人需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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