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淳化两人虚假诉讼被公诉
2023年5月,张某为掩盖其挪用公司款项的行为,与郭某互相串通,虚构买卖合同关系,伪造销售清单、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以此向淳化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张某诉请郭某偿还其货款30余万元。在审理中,二人合谋在审理中达成了调解协议,致法院依据虚构的事实和证据作出民事调解书。案件审结后,张某为继续掩盖其违法行为,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2024年,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郭某进行强制执行。郭某迫于执行压力,交代其配合张某虚构事实进行虚假诉讼的行为,执行法官寻找“申请人”张某核实有关情况时,张某发现东窗事发,藏匿于外省并处于失联状态。无奈之下,淳化县法院向同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反馈了该情况,并协同配合公安、检察机关对此进行核查。
公安机关于今年4月对张某、郭某涉嫌虚假诉讼罪立案侦查,并对张某、郭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7月,公诉机关以被告人张某、郭某犯虚假诉讼罪向淳化县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淳化县法院全面审查了该案审理、执行以及刑事案件相关材料,认为张某、郭某二人虚假诉讼犯罪事实清楚,遂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法对该案再审,并裁定中止原民事调解书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