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买卖合同的撤销权归谁

2025-10-04 09:21:28 法律知识 0
  买卖合同的撤销权归谁?买卖合同的撤销权归属分不同情形确定,如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受损害方有撤销权;受欺诈、胁迫等特定情形下相关方有撤销权;附条件或期限合同符合法定情形时相关人可撤销,行使要在除斥期间内申请。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治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买卖合同的撤销权归谁

   买卖合同的撤销权归属需分不同情形来确定:

   一是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或者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在这种情况下,遭受误解或处于不利地位的一方享有撤销权。

   二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欺诈、胁迫或处于危难境地的一方拥有撤销权。但需注意,若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合同无效,而非可撤销。

   三是当事人约定附条件或附期限的合同,若条件不成就或期限未届至,在符合法定情形下,相关当事人可依法行使撤销权。

   总之,买卖合同撤销权一般归在合同订立过程中权益受到侵害、意思表示不真实等符合法定撤销情形的一方当事人,但行使撤销权应在法定的除斥期间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

   二、买卖合同的标的怎么认定

   买卖合同的标的认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

   一是根据合同约定。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交易对象,通常即为合同标的。合同条款中对买卖物的具体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详细描述,是认定标的的重要依据。

   二是从交易目的及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分析。若合同条款表述不够清晰明确,可通过探究双方订立合同的目的,以及在交易过程中的沟通、行为等,来确定双方实际想要买卖的对象,以此认定标的。

   三是结合交易习惯。在特定行业或领域,存在一些被广泛认可和遵循的交易习惯。当合同对标的的约定存在模糊之处时,可参考相关行业的交易习惯来认定。例如,在某些行业中,特定的术语可能有其特定的指代对象。

   四是考虑实际履行情况。若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双方的行为能够明确指向某一具体的交易对象,即使合同文本的表述存在歧义,也可以根据实际履行情况来认定买卖合同的标的。

   三、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具有怎样的法律特征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一)特定性。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应是特定化的,能与其他物相区别。例如,在买卖特定品牌、型号的汽车时,该汽车有其独特的识别特征,区别于其他车辆,这便于明确交易对象,避免混淆。

   (二)可转让性。标的物需能够在法律和事实上进行转让。比如,普通的商品房屋可以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进行买卖转让,但法律禁止流通的毒品等物品,就不能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三)合法性。必须是法律允许买卖的物品。如果涉及违法物品的买卖,合同会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例如,非法猎捕的珍稀野生动物不能成为合法的买卖合同标的物。

   (四)可交付性。即能够实际交付给买受人。某些具有特定人身属性或不可实际交付的权利,可能不适合作为一般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比如,基于特定身份享有的荣誉权就不能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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