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认定婚姻的法律效力有什么
一、认定婚姻的法律效力有什么
婚姻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人身关系方面。夫妻双方具有相互忠实、相互尊重、相互扶助的义务。双方都享有姓名权,不因婚姻而改变,子女可随父姓或母姓。夫妻有平等的人身自由权,可自由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同时,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二是财产关系方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也可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财产的归属,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
三是对子女抚养方面。夫妻有共同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由夫妻双方共同行使。
婚姻的法律效力旨在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
二、婚姻登记手续是什么
婚姻登记分为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手续有所不同:
结婚登记手续:
1. 双方需满足法定结婚条件,即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且双方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均无配偶。
2. 准备材料,包括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等。
3. 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声明书上签名或按指纹。
4.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离婚登记手续:
1. 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2. 准备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离婚协议书等材料。
3. 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4. 经过离婚冷静期(30日)后,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无效婚姻能撤销吗
无效婚姻不能撤销,二者存在本质区别。
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婚姻无效是自始无效,即从婚姻关系成立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存在婚姻关系的转变问题。
而可撤销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在被依法撤销前,婚姻关系是有效的,一旦被撤销,婚姻关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所以,对于无效婚姻,不存在撤销的说法,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婚姻无效,相关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确认婚姻无效,法院经审理查明符合无效情形的,会作出相应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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