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级伤残
一级伤残是指因工(病)致残,伤者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长期护理。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身瘫痪、植物人状态、双目失明、双耳失聪等。
二级伤残
二级伤残是指因工(病)致残,伤者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需他人协助。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侧全肺切除、双上肢缺失、双下肢缺失等。
三级伤残
三级伤残是指因工(病)致残,伤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需他人指导。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侧上肢缺失、一侧下肢缺失、一侧眼球缺失等。
四级伤残
四级伤残是指因工(病)致残,伤者生活基本能自理,但工作能力受到限制。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侧手腕缺失、一侧足缺失、一侧眼视力丧失等。
五级伤残
五级伤残是指因工(病)致残,伤者生活能自理,但工作能力受到较大限制。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侧手掌缺失、一侧足跟缺失、一侧眼视力严重受损等。
六级伤残
六级伤残是指因工(病)致残,伤者生活能自理,工作能力受到一定程度限制。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侧手指缺失、一侧足趾缺失、一眼视力丧失等。
七级伤残
七级伤残是指因工(病)致残,伤者生活能自理,工作能力受到较小限制。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侧手指功能丧失、一侧足趾功能丧失、一眼视力严重受损等。
八级伤残
八级伤残是指因工(病)致残,伤者生活能自理,工作能力受到轻微限制。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侧手指部分缺失、一侧足趾部分缺失、一眼视力受损等。
九级伤残
九级伤残是指因工(病)致残,伤者生活能自理,工作能力基本不受影响。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侧手指轻微缺失、一侧足趾轻微缺失、一眼视力轻微受损等。
十级伤残
十级伤残是指因工(病)致残,伤者生活能自理,工作能力基本不受影响。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侧手指末端缺失、一侧足趾末端缺失、一眼视力轻度受损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伤残鉴定标准与范围仅供参考,具体鉴定还需根据伤者的实际情况和鉴定机构的规定进行。 本文1—10级伤残鉴定标准与范围涵盖了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到生活基本能自理的各个级别,具体鉴定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