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租买卖合同中的债权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 出租方的债权
出租方在房租买卖合同中享有的债权主要包括:
- 租金债权:出租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 押金债权:出租方有权在合同到期或终止时,按照合同约定扣除相应的押金。
- 违约金债权:当承租方违反合同约定时,出租方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
- 损害赔偿债权:出租方有权要求赔偿因承租方违约或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失。
2. 承租方的债权
承租方在房租买卖合同中享有的债权主要包括:
- 使用权债权:承租方有权在合同约定的租期内使用房屋。
- 维修债权:出租方有义务对房屋进行必要的维修,确保房屋的安全和舒适性。
- 押金退还债权:合同到期或终止后,承租方有权要求退还押金。
- 损害赔偿债权:当出租方违反合同约定时,承租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3. 保障性债权
保障性债权是指为了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的一些特殊债权。主要包括:
- 优先购买权债权:当出租方出售房屋时,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 优先承租权债权:当合同到期后,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