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颅脑损伤
1. 轻度智力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功能部分受限。
2. 语言功能障碍,影响日常交流。
3. 记忆力减退,影响日常生活。
二、面部损伤
1. 面部疤痕,面积大于30平方厘米或面部任意一处疤痕长度大于10厘米。
2. 面部器官部分缺失或功能受限。
三、颈部损伤
1. 颈部活动受限,影响日常生活。
2. 颈部神经损伤,导致肌肉萎缩。
四、胸部损伤
1. 肺功能轻度减退。
2. 心脏功能轻度减退。
五、腹部损伤
1. 肝功能轻度减退。
2. 脾功能轻度减退。
六、脊柱损伤
1. 脊柱侧弯或后凸畸形。
2. 脊柱活动受限。
七、四肢损伤
1. 四肢关节活动受限。
2. 肌肉萎缩。
3. 神经损伤。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标准仅为参考,具体评残还需结合医生的专业判断。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伤者应当及时就医,并根据医生的诊断结果进行评残。 九级伤残评残标准涵盖了颅脑、面部、颈部、胸部、腹部、脊柱和四肢等多个部位,旨在保障交通事故受害者得到合理的赔偿和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