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办理离婚证所需材料一览

2025-07-04 13:42:36 法律知识 0
在婚姻生活中,有时会出现无法调和的矛盾,导致夫妻双方选择离婚。那么,在民政局办理离婚证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以下是一份详细的指南。 一、基本材料


一、基本材料

办理离婚证时,夫妻双方需要准备以下基本材料:

  1. 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双方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结婚证原件。


二、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
  •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及抚养费用;
  • 财产分割;
  • 债务处理。

离婚协议书需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三、其他材料

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以下材料可能也需要准备:

  • 双方的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若干张;
  • 双方的婚姻状况证明;
  • 双方的财产证明,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
准备齐全以上材料后,夫妻双方可以一同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证。在办理过程中,工作人员会审核材料,确认无误后,发放离婚证。 办理离婚证需要准备的材料较多,夫妻双方应提前了解并准备好相关材料,以便顺利进行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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