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协议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基本原则
协议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应当遵循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兼顾双方当事人的意愿。通常情况下,双方会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规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二、协议离婚子女抚养权更改的条件
1. 原抚养权人对子女的抚养存在严重问题,如虐待、遗弃、家庭暴力等。
2. 原抚养权人因疾病、残疾等原因无法继续抚养子女。
3. 原抚养权人因工作、生活等原因长期不能与子女共同生活。
4. 子女年满10周岁,表达能力较强,明确提出更改抚养权的意愿。
三、协议离婚子女抚养权更改的程序
1.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2. 将书面协议提交给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审查。
3. 人民法院审查通过后,依法作出抚养权更改的民事调解书。
四、结论
协议离婚子女抚养权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更改的。为了子女的成长和利益,双方当事人应当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若遇到抚养权更改问题,可以参考上述条件,依法进行操作。
协议离婚子女抚养权的更改是一个复杂且敏感的问题,涉及到子女的成长和权益。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法律规定,以子女的利益为出发点,积极寻求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