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婚姻房产如何分割
一、婚姻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房产的分割需根据不同情况确定:
一是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产,登记在购买方名下,属于其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二是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产,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时,房产归首付支付方,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应给予另一方补偿。补偿数额根据共同还贷金额、房屋增值情况等综合计算。
三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不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可由一方取得房产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也可将房产出售后分割所得款项。
四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若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按共同财产分割。
二、婚姻撤销案件有判决书吗
婚姻撤销案件是有判决书的。
婚姻撤销是指因违反法定结婚条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依法予以撤销。当人民法院受理婚姻撤销案件后,会依据相关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如果经审理查明,确实存在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比如因胁迫结婚等,法院会依法作出撤销婚姻的判决,并出具相应的判决书。
判决书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它是法院对案件审理结果的正式书面文件,明确记载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当事人信息、诉讼请求等;阐述了法院认定的事实和理由,即为何认定该婚姻应当被撤销;最后会有明确的判决结果,宣告婚姻关系自始无效等内容。
当事人凭借这份判决书,可以依法处理与该婚姻相关的一系列后续事宜,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判决书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
三、法律如何规定可撤销婚姻
可撤销婚姻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主要包含以下情形及相关要点:
一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婚姻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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