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当出现保险合同争议怎么处理

2025-10-16 10:01:51 法律知识 0
  当出现保险合同争议怎么处理?协商协商乃是合同签署双方在坚守公正和平等的原则下,出于平等自愿以及互相理解,就争议存在的问题展开友善而诚挚的磋商,以期消除分歧,寻找到共同点以及各退让一步之处,从而共同探究和解决争议。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治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当出现保险合同争议怎么处理

   (一)洽谈协商

   洽谈协商这个词,你可能不陌生吧?就是指两份合同签订人,在相互自愿、互谅解、实事求是这几个基本原则之上,针对那些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小小的争议,我们双方就打开天窗说亮话,开诚布公地交流,友好地商量,把这些小矛盾给化解掉,尽量找到大家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然后把这些争议的问题给解决了。

   这种方法,不仅能够节省我们的时间和金钱,而且在这个过程中,还能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对方,增强我们之间的信任感,这样就能更好地解决我们之间的矛盾,并且还能保证我们的合同能够顺利地执行下去。

   (二)仲裁

   仲裁呢,其实就是找个第三方来帮忙处理我们之间的争议。

   这个第三方,通常是一些专门的仲裁机构,他们会派出一些有经验的仲裁员来帮助我们解决问题。

   这些仲裁员会站在中间立场,听取我们双方的意见,然后给出一个公平公正的裁决。

   这个裁决,是由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来制作仲裁决定书的。

   如果我们想要申请仲裁的话,那就得先有一个双方都同意的仲裁协议才行。

   这个仲裁协议,既可以是在我们签订保险合同时就已经明确列出的仲裁条款,也可以是在争议发生之前或者之后,我们双方共同达成的仲裁协议。

   (三)诉讼

   最后一个方法,就是诉讼了。

   这个方法,就是当我们的保险合同当事人中的任意一方,觉得自己受到了损失,想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他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按照法定程序来解决这个争议,做出一个裁决。

   这个方法,是解决争议最为激烈的一种方式。

   《保险法》第三十条

   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二、人身保险合同与财产保险合同的区别

   这两者之间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区别!首先呢,我们来谈谈被保险人这个问题。

   你知道吗?人身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就是自然人,只要满足了年龄和健康状况上的要求,而且投保时还得征得被保险人本人的同意才行。

   而财产保险合同里,被保险人既可以是咱们这些普通老百姓,也可以是公司企业这样的法人组织。

   接下来,我们再来看看保险标的吧。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就是被保险人的生命和身体健康。

   而财产保险合同呢,它的保险标的则是各种物质财产以及它们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然后呢,我们再来说说保险金额和保险价值这两个概念。

   首先,保险价值这个东西在人身保险里面是没有的,也就是说,你可以对同一个标的物进行多次投保。

   但是在财产保险中,保险金额可是不能超过保险价值的。

   至于保险金额嘛,人身保险合同通常都是定额合同,也就是说,保险金额是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商量决定的,按照约定的金额支付保险金。

   而财产保险合同中的保险金额,则是根据保险价值来确定的。

   最后,我们来聊聊保障职能的问题。

   你可能会发现,人身保险合同其实是给付性的,也就是说,如果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需要按照约定的金额给予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而财产保险合同呢,它更像是一种补偿性的合同,也就是说,如果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只会根据实际损失来进行赔偿。

   还有一点要注意的是,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是没有代位求偿权的。

   但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可是有代位求偿权的。

   三、新华保险合同丢了怎么办呢

   要是您不小心把保险合同给搞丢了,那也别担心,您就直接去跟保险公司说说,让他们帮您再打印一份新的吧。

   当然,这份合同可是要收一点手工费用的,大概就是个十块钱左右。

   还有呢,如果您的缴费发票也不见了的话,也是可以找保险公司帮忙补打的。

   不过,发票其实并不是理赔时必须要用到的东西,只要保险公司能查证出您确实已经交过保费了,那么对您的保险权益基本上是没有什么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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