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职员工可以追讨几年加班费
一、在职员工可以追讨几年加班费
在职员工追讨加班费的时效,一般需区分不同情况。
就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若在职员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含加班费)发生争议,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这意味着,如果员工仍在职,对于一直拖欠的加班费,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起算的一年内都可追讨,且只要劳动关系存续,追讨不受一年时效绝对限制。若员工离职,则需在离职之日起一年内追讨在职期间被拖欠的加班费。
此外,各地司法实践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具体追讨年限及认定还需结合实际情况,以及当地劳动仲裁机构和法院的裁判标准来综合判断。
二、员工追讨加班费怎么找
员工追讨加班费可按以下途径进行:
第一,与用人单位协商。员工应主动且理性地与用人单位沟通,清晰表明自身加班事实及应得加班费的诉求,尝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这是较为便捷的方式,双方可就加班费数额、支付方式等达成一致。
第二,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员工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提交能证明加班事实的证据,如考勤记录、加班通知、工作成果文件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加班费,并可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申请劳动仲裁。员工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按照仲裁程序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仲裁委将依法审理案件,作出裁决。若员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寻求法律援助。若员工因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可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会指派专业律师为员工提供免费法律服务,保障其合法权益。
三、员工能追讨多少年的加班费
员工追讨加班费的年限需区分不同情况。
一般来说,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员工追讨加班费不受仲裁时效一年的限制。即只要处于在职状态,均可对以往未支付的加班费进行追讨。
但当劳动关系终止时,员工应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加班费的追讨申请。若超过这一期限,且不存在仲裁时效中断、中止等法定情形,仲裁机构或法院可能不再支持员工追讨加班费的请求。
另外,从证据角度看,用人单位通常对两年内的工资支付记录负有举证责任。若用人单位无法提供相关记录,可能需承担不利后果;对于超过两年的加班费追讨,员工需自行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若证据不足,主张可能难以得到支持。所以,员工追讨加班费的实际年限,要结合具体的劳动关系状态、证据情况等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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