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疆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及费用

2025-10-22 18:20:14 法律知识 0
  新疆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及费用?新疆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及费用规定包括:符合标准的医疗费用从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12个月;伤残津贴按不同伤残等级比例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等级确定月数;一次性工伤医疗和就业补助金按规定支付。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治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新疆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及费用

   新疆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及费用相关规定如下:

   医疗费用

   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伤残津贴

   1.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2.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伤残等级确定,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三级伤残为23个月,四级伤残为21个月;五级伤残为18个月,六级伤残为16个月;七级伤残为13个月,八级伤残为11个月,九级伤残为9个月,十级伤残为7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所在州、市(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新疆根据实际情况规定。

   二、左手截肢工伤赔偿标准

   左手截肢的工伤赔偿需根据具体伤残等级确定。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之后开展劳动能力鉴定以明确伤残级别。

   若被认定为工伤且鉴定出伤残等级,赔偿项目一般包含:

   1.医疗费用:实报实销,涵盖治疗工伤所产生的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合理费用。

   2.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期限依据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及相关规定确定。

   3.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同伤残等级对应不同月数的本人工资,如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等。

   5.若解除劳动关系,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赔偿具体数额需结合实际情况,依据法定标准精确计算。

   三、工伤保险基金赔偿哪些费用可以抵扣

   工伤保险基金赔偿的部分费用在特定情形下存在可抵扣情况。

   在民事侵权与工伤竞合时,对于医疗费等直接损失,若侵权方已赔偿,工伤保险基金在支付时可相应抵扣。这是基于避免重复获赔,防止劳动者因同一损害获取额外利益。

   具体而言,如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并支付了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在核算赔偿时,会将已获赔的医疗费部分予以扣除。但对于诸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具有补偿性质且与民事侵权赔偿不冲突的项目,工伤保险基金应正常支付,不存在抵扣问题。

   此外,在用人单位已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且符合工伤认定情形时,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相应待遇。若用人单位此前垫付了部分合理的工伤治疗费用等,在工伤保险基金赔付到位后,该垫付费用可从工伤保险基金赔偿款中予以抵扣。总之,抵扣需遵循法律规定及避免重复赔偿原则来准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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