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没人买最后怎么处理
一、司法拍卖没人买最后怎么处理
1.在法院发出拍卖成交裁定书之前,司法拍卖房产依然属于业主(被执行人)所有;
2.如房产在初次拍卖中流拍,可以再次进行拍卖,共计两次,每次下调幅度不得超过上轮保留价的20%;
3.若第三次仍无人问津,将进入为期60天的变卖期,若变卖期内仍无买家,则需与债权人债务人共同商议解决方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
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二、法院拍卖评估价虚高可以悔拍吗
1.依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对被执行人的房地产进行合法的拍卖程序,在执行日期临近之际,若被执行人能向本院提交充足的金钱以偿还债务,则拍卖活动将被暂停;
2.在其他情况下,倘若被执行人试图干扰或阻止拍卖流程,其行为将是无效的,拍卖完成之后,亦不会存在被执行人对此提出反悔的可能,但值得注意的是,被执行人本身亦可参与竞拍过程;
3.当拍卖成功后,若买受人未能按时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未能及时补齐差价,导致拍卖和抵债的目标无法顺利实现时...
4.对于因重新拍卖所产生的价格低于原始拍卖价格所带来的差价、相关费用以及原拍卖过程中所产生的佣金等损失,均应由原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网上拍卖后确认证书有效吗
拍卖成交确认书具有充分的法律效力,然而需要强调的是,只有当进行了房产的正式登记之后,购买者才能真正拥有该套房屋的所有权。
而成交确认书这一概念,主要运用于商业活动领域,意即在货物买卖交易达成后,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均有权根据交易内容自行制定确认书。
具体而言,如果是由买方制定的,则被称之为购货确认书或者订单;若是由卖方制定的,那么就被称为成交确认书或者售货单。
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对于交易意图的表述,往往会通过电话、电报以及涉外商函等多种方式来实现。
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争议,买卖双方通常会在报价得到对方认可并完成交易后,再以书面形式互相确认,或者另行签订书面协议,以此作为交易内容的有力证明,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成交确认书通常只会涉及到交易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价格、装运期限以及协议书中尚未明确规定的事项。
这类成交确认书必须与协议书相配套使用,方能构成一份完整的契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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