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协议离婚可以异地办理吗需要什么手续
一、福建协议离婚可以异地办理吗需要什么手续
福建协议离婚不可以异地办理。
根据法律规定,协议离婚需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如下:首先,准备好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其次,双方共同前往上述规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提交准备好的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会给双方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自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存联联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福建协议离婚可以异地办吗
在福建,协议离婚不可以异地办理。
协议离婚需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是因为婚姻登记涉及到对双方身份信息、婚姻状况等的核实与确认,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更为熟悉相关情况,便于准确办理离婚手续。
办理协议离婚时,双方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所以,要在福建办理协议离婚,必须前往夫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而不能在异地办理。
三、福建协议离婚可以直接领离婚证吗
在福建协议离婚不能直接领取离婚证。协议离婚需经过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程序。
首先,夫妻双方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审查合格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以上是关于福建协议离婚可以异地办理吗需要什么手续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