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该怎样签订劳动合同
一、企业应该怎样签订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应遵循以下要点:
一是明确主体资格。企业应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劳动者应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具备劳动能力且无法律禁止就业情形。
二是遵循法定程序。企业在决定录用劳动者后,应及时向劳动者发出录用通知。在签订前,应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同时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
三是合同内容完备。劳动合同应具备必备条款,包括用人单位名称、劳动者姓名、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此外,双方还可协商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密、竞业限制等其他事项,但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四是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订后,企业和劳动者应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确保合同生效。
二、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补偿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具体分析如下:
1. 支付双倍工资的期限: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计算,截止到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 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除需支付上述双倍工资外,还应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主张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要注意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三、补签的劳动合同会备案吗
补签的劳动合同是否备案,需分情况来看:
其一,在劳动行政部门没有强制要求劳动合同必须备案的地区,补签的劳动合同通常无需备案。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重点在于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及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备案并非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
其二,在部分地区劳动行政部门要求对劳动合同进行备案的情况下,补签的劳动合同一般也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备案。备案的目的主要是便于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即便劳动合同没有备案,只要其内容合法、双方自愿签订,对双方仍具有法律约束力。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劳动合同产生争议,关键在于合同本身的条款及履行情况,而非是否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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