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补偿和工资怎么分
一、工伤补偿和工资怎么分
工伤补偿与工资属于不同性质的款项,有着各自明确的划分规则。
工资是劳动者基于正常劳动所应获得的劳动报酬。在工伤期间,根据法律规定,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应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工资,保持待遇不变。
工伤补偿则是基于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而给予的补偿。它包含多个项目,如医疗费,实报实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当地标准执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具体金额;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若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大部分补偿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而停工留薪期工资、五级至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由用人单位承担。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补偿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支付。
总之,工资和工伤补偿在性质、支付主体、支付标准和支付时间等方面都有明确区分,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工伤认定书下来但是想辞职怎么办
工伤认定书下达后职工想辞职,需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明确自身权益。职工即便辞职,依然享有相应工伤待遇。根据法律规定,因工伤导致的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都应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依法支付。
其次,辞职程序。应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程序进行,一般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
再者,关于工伤待遇的后续处理。若已完成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伤残等级,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若离职,还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各地规定)。职工要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确保相关待遇的落实。
最后,保留好各类证据。包括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医疗费用票据等,以便在权益受到侵害时,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退休后工伤复发还能有工伤赔偿吗
退休后工伤复发能否获得工伤赔偿,需区分不同情况。
如果属于已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一般不能再进行工伤认定进而主张工伤赔偿。但可通过其他途径寻求救济,例如在一些地区,若因工伤复发产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可按医保规定报销。
若虽已退休,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在此期间工伤复发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后,根据鉴定结果,按照工伤保险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如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费等。具体赔偿项目和标准依据所在地区的工伤保险政策执行。
实践中情况复杂,建议及时收集相关材料,与当地社保部门或专业律师进一步沟通,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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