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伤残工伤赔偿标准
一、一级伤残工伤赔偿标准
一级伤残工伤赔偿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赔偿项目包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伤残津贴方面,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0%。若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同时,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此外,工伤职工还可享受医疗费用报销、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配置费等相关待遇,具体标准按照当地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二、单位工伤做伤残鉴定怎么做
单位职工进行工伤伤残鉴定,可按以下步骤操作:
一是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结论。
三、工伤骨折休息工资标准
职工因工伤骨折需要休息,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具体说明如下:
-停工留薪期的确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原工资福利待遇的范围: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通常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工资一般按照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对于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特殊情况的处理:如果用人单位和职工对停工留薪期有争议,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用人单位需按照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若未依法支付,职工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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