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协议离婚需要带什么资料

2025-10-29 13:02:18 法律知识 0
  去协议离婚需要带什么资料?协议离婚需携带双方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准备好资料后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离婚证,婚姻关系解除。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去协议离婚需要带什么资料

   协议离婚需携带以下资料:

   一是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用以证明身份信息。

   二是结婚证,这是婚姻关系的法定凭证,证实双方存在合法婚姻。

   三是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内容需具体、清晰、合法,保障双方权益。

   四是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用于办理离婚证。

   准备齐全上述资料后,双方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经过相应程序后,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即解除。

   二、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材料和手续

   协议离婚需准备以下材料:

   1.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等,用以证明身份信息。

   2.结婚证,证实双方婚姻关系。

   3.离婚协议书,应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协议离婚手续如下:

   第一步,申请。双方自愿离婚的,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第二步,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第三步,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第四步,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

   第五步,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异地办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异地不能办理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即双方自愿离婚,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办理时需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户口簿需能清晰反映个人身份信息;身份证要在有效期内。

   2.本人的结婚证。结婚证是婚姻关系的法定证明。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明确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内容要具体、明确,避免模糊不清引发后续纠纷。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身份信息的真实性、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性与完整性等。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若不符合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会告知当事人需要补充或修正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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