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的几种情形

2025-10-29 22:41:48 法律知识 0
  离婚损害赔偿的几种情形?离婚损害赔偿是因夫妻一方重大过错致婚姻破裂,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及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离婚损害赔偿的几种情形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即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这严重违背婚姻的忠诚义务。

   2.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实施家庭暴力。包括对家庭成员进行身体、精神等方面的侵害行为。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对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则为遗弃。

   5.有其他重大过错。这是兜底条款,法官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综合判断,比如一方存在严重赌博、吸毒等恶习,给家庭带来重大损害等情形,也可能被认定为符合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

   二、没离婚房产证去掉配偶的名字

   没离婚要去掉房产证上配偶名字,通常有以下方式:

   一是双方协商一致,通过办理夫妻间房产更名手续实现。夫妻双方需携带身份证明、房产证、结婚证等相关材料,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一般需填写申请表格,提交材料后,经审核,若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即可完成更名,将配偶名字从房产证上去掉。此方式不涉及房屋产权实质性转移,费用相对较低,主要可能涉及一些登记工本费等。

   二是一方将自己名下房产份额通过赠与或买卖方式给另一方,从而去掉名字。若选择赠与,要签订赠与合同,并办理公证,再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若采用买卖方式,则需签订买卖合同,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之后办理过户手续。不过这两种方式相对复杂,费用方面,赠与可能涉及公证费等,买卖则涉及契税等多种税费,具体依当地政策和房屋实际情况而定。

   三、起诉离婚有结婚证吗

   起诉离婚时,通常是需要结婚证的。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关系合法有效的重要证据,能证实双方存在婚姻关系这一基本事实。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提交结婚证有助于法院确认案件的性质及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若结婚证丢失或毁损,也并非无法起诉离婚。可先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该证明与结婚证具有同等效力,能用于证明婚姻关系,进而启动离婚诉讼程序。婚姻登记机关留存有夫妻双方的婚姻登记档案,依申请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此外,若存在其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证据,如户口本上显示夫妻关系等,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辅助证明婚姻关系,但结婚证仍是最直接有效的证据。总之,虽然结婚证丢失有补救办法,但起诉离婚时最好能提供结婚证或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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