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终止合同和解除合同的区别
一、员工终止合同和解除合同的区别
员工终止合同和解除合同存在多方面区别:
1. 定义与情形:
- 终止合同通常是基于法定事由出现,使合同效力自然终结。比如合同期满、员工退休、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等。这些情况往往是客观事实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 解除合同则是在合同有效期内,一方或双方因主观意愿或法定原因提前结束合同关系。像员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或用人单位因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合同。
2. 程序要求:
- 终止合同,部分情形只需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如合同期满,双方无续约意向,交接工作后即可终止。
- 解除合同需遵循特定程序。员工主动解除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在一些情况下需提前通知并说明理由,如经济性裁员要提前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3. 经济补偿:
- 终止合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员工不同意续订外,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 解除合同,若是员工主动因个人原因解除,一般无补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要支付赔偿金;合法解除,部分情形需支付经济补偿。
二、合同到期员工不想续签有赔偿吗
合同到期员工不想续签,通常没有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时,若员工主动决定不续签,这属于员工个人意愿的选择,用人单位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当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原本劳动合同约定月薪 8000 元,合同到期续签时用人单位将月薪降至 7000 元,员工拒绝续签,此时用人单位应给予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没签订合同开除员工如何赔偿的
未签订合同开除员工,赔偿分为两部分。
其一,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此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通常是从用工第二个月起至满一年时止。比如,员工工作 8 个月未签合同,可主张 7 个月的双倍工资。
其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若用人单位无合法理由开除员工,属违法解除。根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员工可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与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以上是关于员工终止合同和解除合同的区别的相关回答,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遇到的法律纠纷点与需求点,华律平台专业律师将为你1对1解答,给你详细的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