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超过时间去办理离婚是不是要重新申请执行
一、冷静期超过时间去办理离婚是不是要重新申请执行
是的。离婚冷静期制度是《民法典》中关于协议离婚的重要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之后若双方仍想离婚,就需要重新申请,按程序提交材料,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等一系列流程,婚姻登记机关审核符合条件后才会发给离婚证。所以,冷静期超过时间去办理离婚,确实要重新申请执行。
二、冷静期不到30天可以离婚吗
在我国,协议离婚有冷静期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所以,冷静期不到30天通常是不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这是为了给夫妻双方足够的时间慎重考虑离婚事宜,避免冲动离婚。
但如果是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则不存在冷静期的限制。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会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比如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定情形,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总之,冷静期不到30天能否离婚,要看选择的离婚方式。
三、冷静期30天之内可以办理离婚吗
冷静期30天内可以办理离婚。
根据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若双方在这30天冷静期内都未反悔,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即解除。
也就是说,冷静期30天内是可以办理离婚的,但需经过特定流程,且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完成后续申请发给离婚证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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