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后父母过世土地归谁继承
一、土地确权后父母过世土地归谁继承
土地确权后父母过世,土地的归属需区分不同情况:
首先,若为农村承包地。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父母作为家庭承包方的成员过世后,若家庭还有其他成员,那么该承包地仍由家庭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不存在继承问题。因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基于家庭承包关系产生,并非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其次,若为农村宅基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仅有使用权。父母过世后,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子女可以基于房屋所有权而继续使用宅基地,遵循“地随房走”原则;若房屋灭失,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
最后,关于农村的自留地、自留山等,同样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与承包地类似,由家庭其他成员继续使用,不存在继承一说。总之,土地的性质不同,在父母过世后的处理方式也不同,要依据具体情况依法确定其归属。
二、土地确权在父母名下子女能继承吗
土地确权在父母名下,子女能否继承需分情况讨论。
对于农村承包地,家庭承包是以农户家庭为单位进行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而非某个家庭成员。当父母离世后,若子女属于同一承包户内成员,可继续承包经营该土地,不存在继承问题;若子女不属于同一承包户,在承包期内,土地会由发包方收回重新分配,一般不能继承。
对于农村宅基地,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只有使用权。父母去世后,若子女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且本户内没有其他成员的,可继承房屋并基于“地随房走”原则继续使用宅基地;若子女不符合申请条件,房屋可继承,但房屋灭失后,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对于城镇国有土地,土地所有权归国家,个人仅拥有土地使用权。若土地是以出让等有偿方式取得,子女可在土地使用年限内继承土地使用权;若为划拨土地,通常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并办理出让手续补缴出让金后,子女才能继承。
三、父母土地确权出嫁女儿有继承权吗
出嫁女儿对父母土地确权后的权益具有一定继承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方面,若女儿在娘家取得承包地,且未在夫家重新取得承包地,其作为承包方成员之一,对承包地权益享有继承权。即便女儿出嫁,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在父母离世后,可继续承包经营相应土地。
宅基地及房屋,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个人无继承权。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父母的合法财产,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可依法继承房屋,基于“地随房走”原则,获得房屋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直至房屋自然灭失。
需注意,不同地区土地政策存在差异,具体继承情况还应以当地规定和实际情况为准。若在继承过程中出现纠纷,可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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