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伤赔偿标准轻微伤残
一、浙江工伤赔偿标准轻微伤残
轻微伤残一般指伤残等级较低,在浙江工伤赔偿标准中,具体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
-**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凭票据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一般是按当地标准执行。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如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该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浙江省相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需注意,赔偿标准可能会因政策调整等因素有所变化。
二、不在公司受伤算工伤吗
是否算工伤不能仅依据是否在公司受伤来判断,需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一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算工伤。但若受伤虽不在公司,但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同样可认定为工伤。例如,员工受公司指派外出办事途中受伤。
二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也算工伤。即便受伤地点不在公司,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即可。
三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视同工伤。这种情况下,发病不一定在公司。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形,如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也可认定为工伤。总之,判断是否为工伤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
三、待岗期间工伤算工伤吗
待岗期间受到伤害是否算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一是如果职工在待岗期间,受用人单位指派完成与工作相关的任务,比如单位安排待岗职工去仓库盘点货物等,在此过程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为这种情况符合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伤认定条件。
二是若职工在待岗期间,并非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而是因个人原因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受到伤害,例如在待岗休息时私自外出游玩受伤,这种情况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
三是如果职工在待岗期间,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内,因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等原因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也应当认定为工伤。
总之,待岗期间是否算工伤关键在于是否因工作原因、在工作场所或从事与工作相关的活动而受到伤害。
以上是关于浙江工伤赔偿标准轻微伤残的相关回答,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华律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