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误解合同是否成立
一、重大误解合同是否成立
重大误解合同是成立的,但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从合同成立的要件来看,重大误解合同通常具备合同成立的基本要素。合同成立一般需要有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以及标的等。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当事人作出了意思表示,尽管该意思表示存在错误认识,但依然完成了表意行为,合同在形式上是成立的。
然而,重大误解的存在影响了合同的效力。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情形。基于公平和意思自治原则,法律赋予了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撤销权,使其可以在法定期间内,通过法定程序撤销该合同。一旦合同被撤销,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综上,重大误解合同成立,但可因当事人行使撤销权而归于无效。
二、重大误解合同的效力如何确定,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得先来了解一下,重大误解合同到底有什么效力,首先,你得明白,如果你对合同内容有了重大误解,那你就可以去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要求他们把这份合同给撤掉。
如果合同真的被撤掉了,那么从开始的那一刻起它就是无效的。
最后,如果合同只是部分无效,但并不影响到其他部分的效力的话,那么其他部分还是会继续生效。
这都是根据咱们2021年新出炉的《民法典》里的规定来的。
具体来说,就是在第一百四十七条里面提到的,因为重大误解而签的合同,你作为行为人,是有权利去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要求他们把这份合同给撤掉的。
然后在第一百五十五条里面也说了,如果合同是无效的或者被撤掉了,那么从开始的那一刻起它就是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的。
最后,在第一百五十六条里面还提到了,如果合同只是部分无效,但并不影响到其他部分的效力的话,那么其他部分还是会继续生效。
三、重大误解合同的效力如何确定
重大误解合同的效力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通常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一)可撤销。当一方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时,误解方享有撤销权。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情况。误解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该合同。
(二)合同被撤销后的效力。一旦合同被依法撤销,该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若误解方放弃撤销权,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或者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合同则继续有效,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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