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离婚后财产归谁
一、女儿离婚后财产归谁
女儿离婚后财产的归属需依据具体情况判定。
首先,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车辆等,一般作为共同财产分割。若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倾向于无过错方。
其次,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仍归个人所有。像一方的婚前财产,比如婚前购买的房产、存款等;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像交通事故的伤残赔偿金等,都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
此外,如果夫妻之间有财产约定,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属有明确约定,且约定合法有效的,按照约定处理财产归属。总之,女儿离婚后财产分配要综合多种因素确定。
二、离婚后财产分割还能改吗怎么办
离婚后财产分割能否更改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存在以下情形,有可能更改:
一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一方可在发现欺诈、胁迫事实起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法院经审理查证属实,会依法予以支持。
二是离婚时存在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未分割的财产进行分割。
若不存在上述特殊情况,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一般难以更改。
若要更改财产分割,应先收集能证明存在可变更情形的相关证据,如涉及欺诈、胁迫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之后,撰写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及具体案件事实,依法作出裁决。
三、老家结婚能在北京离婚吗
能否在北京离婚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是协议离婚,根据法律规定,需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若夫妻双方户口均不在北京,不能在北京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
若是诉讼离婚,情况有所不同。如果被告在北京有经常居住地,即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且至起诉时仍持续居住的地方,那么原告可以向北京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被告在北京没有经常居住地,但原告在北京有经常居住地,且符合相关管辖规定,原告也可在北京的法院起诉离婚。
总之,协议离婚通常要求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诉讼离婚则依据双方是否在北京有经常居住地等情况,来确定北京的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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