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和分公司签劳动合同吗
一、能够和分公司签劳动合同吗
可以和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分析如下:
从法律地位来看,分公司虽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因为其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权限和相对独立的民事责任承担能力,在经营范围内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包括招聘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等。
从责任承担角度,若分公司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首先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当分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承担全部责任时,由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例如,分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先以分公司的财产支付,不足部分由总公司支付。
不过,若分公司未依法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则不能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时应当由总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二、公司不给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公司不给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具体分析如下:
从法律规定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从法律后果讲,若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对于劳动者而言,劳动合同是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涉及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诸多方面。若公司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通过与公司协商解决,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三、能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吗
可以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分析如下:
分公司在法律上虽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其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相对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如果分公司依法取得了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便具备了用工主体资格。在此情况下,分公司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以自己的名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例如一些大型企业的分公司,在当地开展业务并招聘员工,依法进行登记后就能签订劳动合同。
然而,如果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那么它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应当由总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总之,判断能否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关键在于分公司是否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具备相应的用工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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