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收购合同无效

2025-11-04 12:40:04 法律知识 0
  什么叫收购合同无效?收购合同无效指欠缺生效要件,不受法律保护,判定依据相关法律。民法典规定,欺诈胁迫损国家利益等五种情形会致合同无效。无效合同自始无约束力,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财产应返还或折价补偿,有过错方担责。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什么叫收购合同无效

   收购合同无效指收购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在法律上不具有约束力,不受法律保护。其判定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以下情形会导致收购合同无效:一是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三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收购合同无效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若合同无效是因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二、电子合同怎么签无效

   电子合同存在以下情形签订后无效:

   1.主体不适格: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电子合同无效。比如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等,他们不具备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所签电子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2.虚假意思表示:双方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电子合同无效。即合同内容并非双方真实意愿,而是为了某种非真实交易目的而订立。

   3.违法违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电子合同无效。如合同内容涉及走私、贩毒等违法活动。

   4.违背公序良俗:若电子合同的内容违背公序良俗,同样无效。像包含歧视性条款、违反社会道德规范的约定等。

   5.恶意串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电子合同无效。比如合同双方为损害第三方利益而签订的合同。

   在签订电子合同时,各方应当确保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和双方真实意愿,以保障合同的有效性。

   三、法院怎么判无效合同

   法院判定合同无效,需依据法律规定并遵循一定规则。

   法院首先审查合同是否存在法定无效情形。《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法院会对合同的主体、内容、形式等进行全面审查。主体方面,核实当事人是否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内容上,查看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形式上,看是否符合法律要求。

   法院审理时会结合相关证据。当事人需提供能证明合同无效的证据,如合同文本、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法院依据证据判断合同是否存在无效情形。

   若法院认定合同无效,会判决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以上是关于什么叫收购合同无效的相关回答,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声明: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12345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