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应该谁来写
一、离婚协议书应该谁来写
离婚协议书可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撰写,也可委托律师代书。
夫妻自行撰写时,需确保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关键内容进行清晰、准确且合法的约定。要详细说明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与数额、探视权的具体安排;对于共同财产,要明确各部分的分配方案;共同债务则需确定承担责任的方式。
委托律师代书有诸多优势。律师具备专业法律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能依据具体情况制定合法、全面且合理的协议内容,避免因条款模糊或违法导致后续纠纷。律师还会根据夫妻双方意愿和实际状况,对各类事项进行妥善安排,保障双方合法权益。无论是自行撰写还是委托律师代书,最终形成的离婚协议书都需夫妻双方确认无误,并在办理离婚登记时提交给婚姻登记机关。
二、协议离婚到民政局马上拿离婚证吗
协议离婚到民政局并非马上就能拿到离婚证。
目前协议离婚设置了离婚冷静期制度。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需先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等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持相关规定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而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发给离婚证。
三、离婚协议写完了后悔了怎么办
离婚协议写完后后悔,需分不同阶段处理。
若尚未办理离婚登记,此时离婚协议未生效,双方可重新协商协议内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条款进行修改,直至双方达成新的一致意见。
若已办理离婚登记,情况较为复杂。对于财产分割问题,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审查是否存在法定可变更或撤销的事由,若查证属实,会依法进行处理。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若后悔当初对抚养权的约定,可与对方协商变更抚养权。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如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来判定是否变更抚养权。
总之,离婚协议写完后悔后,要依据不同阶段和具体事项,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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